根据《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207号)的有关要求,为加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经信宜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政府法律顾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在茂名市范围内的律师事务所选聘3名执业律师担任信宜市政府法律顾问。
二、选聘要求
1.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没有受过刑事处罚以及未受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3.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且在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领域有所专长;
4.具有履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职责的能力和条件,有担任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的从业经验,且没有被聘用单位提前解聘的情况;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政府法律顾问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
(一)服务内容
1.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2.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论证和审查;
3.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法律文书,审查重要协议、重大合同;
4.参与处置涉法涉诉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
5.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法律事务;
6.为党政领导和行政执法人员提供法律知识培训的授课;
7.根据工作指派,代理市政府或甲方的诉讼案件(5件),或参与市政府或甲方的相关案件的研究和处理并提供处理依据和意见。代理案件中,如甲方实际安排少于5件的,不视为乙方违约;多于5件的,超出部分按人民币叁仟元/件(3000.00元/件)支付费用;
8.其他交办的法律事务。
(二)服务方式
(一)选聘的律师在工作日须到信宜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设在信宜市司法局)值班,每名律师每三周各轮值一次,每次轮值一周。
(二)根据市政府及信宜市司法局的工作实际需要,接受市政府及信宜市司法局安排或委托到指定地点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四、服务期限及服务费用
(一)服务期限
市司法局与选聘律师的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具体日期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出现解除合同情形时,合同终止。
(二)服务费用
采取“固定年费”的方式支付服务报酬,具体按合同约定支付。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2月17日止。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详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律师执业证书、所在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三)报名方式
有意应聘的律师,可在“信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附件列明表格,填写后与相关的资料一并当面或邮寄至信宜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股。也可将相关资料扫描发到该股的电子邮箱。联系地址:广东省信宜市红旗路3号信宜市司法局六楼行政执法监督股;邮编:525300;联系电话:0668-8885376;电子邮箱:xy8885376@163.com。
六、审定方式
由市司法局按程序评审、择优确定政府法律顾问人选。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为保证选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报名者不得弄虚作假。凡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信宜市司法局
2025年2月7日